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于:2023/03/27


为稳妥有序开展我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 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 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2.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 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学科方向

总分

政治/英语

数学/专业课

 

 

080200 机械工程

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2 机械电子工程

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4 车辆工程

 

 

337

 

 

50

 

 

80

05 工业工程

335

50

80

 

080100

力学

01 固体力学

02 工程力学

03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4 流体力学

 

 

314

 

 

50

 

 

80

 

085500

机械

01 机械工程

02 车辆工程

 

329

 

50

 

80

03 智能制造

356

50

80

085800 能源动力

01 能源动力

364

50

80

专项计划

达到学校规定的专项计划 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统考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1.分专业统招计划及上线人数

 

学科专业

学科方向

招生计划

上线人数

 

 

080200

机械工程

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2 机械电子工程

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4 车辆工程

 

 

34

 

 

41

05 工业工程

1

2

 

080100

力学

01 固体力学

02 工程力学

03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4 流体力学

 

 

13

 

 

16

 

085500

机械

01 机械工程

02 车辆工程

132

160

03 智能制造

2

3

085800

能源动力

01 能源动力

16

21

2.专项计划及上线人数

专项计划类别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计划

上线人数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085500 机械

3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085500 机械

2

2

3.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1。

四、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 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资格审核内容

(1) 本人准考证。

(2) 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 应届生:学生证 (或所在高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教育部学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

(4)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或教务系统下载的成绩单) 。

(5) 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外语等级证书。

(6)考生亲笔签署的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并承诺诚信复试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见附件 2) 。

2.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考生须携带资格审查要求所有文档,于 2023 年 4 月 2 日上午 8:30-12:00, 到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六楼会议室 (电梯直达六楼) 进行现场报到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需查验各项材料的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1) 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3 年 4 月 2 日下午 14:30-16:30

地点: 中楼教学楼 (考试教室安排将于 4 月 1 日在“机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QQ 群中公布,群号:741217703) 。

(2) 专业综合面试 (含外语测试)

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全天,上午 8:30 开始

地点:教学东楼 (面试分组、面试顺序将于 4月3日上午 8:00在教学东楼104 教室(机械)和111教室 (机械工程、力学、能源动力) 进行抽签确定。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六、 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满分240 分,其中 专业课笔试 100 分,专业综合面试 140 分。


1.专业课笔试, 闭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主要考核考生对 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各学科方向笔试科目见《湖南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14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 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社会公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 (其中, 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为 5 分钟) ,考生可自愿提前结束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 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1)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2)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对本学科 (专业)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 责任心、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人文修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情 况, 以及考生的经历、社会实践等实际工作表现。

3.关于专业课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采取规格化计算方法的说明

同一专业若有多门专业课或多个专业综合面试小组,其考生专业课笔试成绩 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将进行规格化处理,并以规格化后的成绩作为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

专业课规格化成绩计算方法:将某门课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累加后算 出平均值 (四舍五入取整数) ,然后将该平均值平移至 80 分。例如:某门课程 平均分为 86,则考分为 86 分的考生规格化后的成绩为 80 分。专业课笔试规格 化成绩=考试成绩 + (80-平均成绩) ,最高成绩为 100 分。

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计算方法:分专业将每个专业综合面试小组成绩累 加后算出平均值 (四舍五入取整数) ,然后将该平均值平移至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6 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88 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8 分。例如:专业素质 和能力测试某组面试成绩平均分为 85,则考分为 85 分的考生规格化后的成绩为88 分。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英语口语听力测试规格化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规格化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规格化成绩,最高成绩为 140 分。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 + 专业课笔试规格化成绩 + 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

七、 复试规则

1.学院按照“四比对” (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身份证、考生考试诚 信档案库) 的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未通过信息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按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取考生面试试题的原则进行面试。

3.考生须亲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承诺复试过诚信。未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的,不得参加复试。

4.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桌面整洁,不能放置非考试必需的任何物品。

5.专业综合面试的每个面试小组由 5 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成员现场 独立评分。学院将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6.复试试题、提问、答卷、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和考务工作人员名单等信息 依法按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考生应该严格保密。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手机 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直播等;复试过程中及复试结束 后,严禁考生将复试试题、提问、答卷、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和考务工作人员名 单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漏或进行传播。违者视为考试作弊,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 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有正当理由合理怀疑考生违纪或作弊,但尚无足够证据认定为考试违纪或作弊的,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复试监督小组现场监督,学院可对该考生进行重新复试,并按重新复试的得分计算考生成绩。考生拒绝参加重新复试的,按主动弃考处理。

八、 拟录取办法

1.分专业类别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则初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数学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照学校单列指标录取。

3.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在相同专业的候补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前成绩低于 84 分(总分 140 分)。

2)专业笔试规格化前成绩、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前成绩之和低于 144 分  (总分 240 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

5)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复试过程中考试违纪、复试过程中考  试作弊、复试过程中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

6)体检不合格。

5.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  考生不调档。

6.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九、信息公开

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    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    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特别提醒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  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  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或核实的,取消学籍。

2.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应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20 元/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  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加入“机械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QQ 群(群号:741217703,申请加群格式:姓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并关注群内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一、体检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 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  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  工程学院网址:http://mve.hnu.edu.cn/

2、申诉:考生对学院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  实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423,唐老师、余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  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学校  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jxyxf@hnu.edu.cn

学校监察处:jjjc229@hnu.edu.cn

十三、 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    释。本细则未明确规定的,或与国家或学校相关规定有矛盾的,按国家或学校规    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另行公示。





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