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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鉴订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的通知

Super User发布于:2014/06/27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资处相关规定,要求仪器设备使用人须与学院资产管理员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请相关老师配合资产管理员做好此项工作。如有不再继续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请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统一调剂给有需要的老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