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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合作办班协议书

Super User发布于:2014/01/16

甲方:湖南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决定联合举办 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人数为 人,时间从 年 月至 年 月。招收的学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是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已具有3年以上的在职工作经验。

2、年龄不超过45岁。

3、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4、所在单位同意,能够保证学习时间。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进修班的申报登记备案工作。

2、负责审查学员资格,必要时可以采用考试的方式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3、由甲方负责制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负责教学管理及课程考核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

4、与乙方协商制订教学计划,按教学计划在两年内完成该班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教学和考核工作。

5、对按计划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完成了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统一制作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对没有修完全部课程或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只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证明》。

6、进修班学员中符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参加全国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与专业综合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报名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者,可由甲方负责安排导师指导论文撰写工作,并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组织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合作单位为外省的,负责提前向办班所在地省教委申请批准。

2、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及教学、科研设备。

3、负责按招收条件组织生源和报名工作。在报名结束后将《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报名人员的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和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学习证明交甲方审核。

4、在甲方确定进修名单后,负责发放通知,通知交费和开班时间并负责进修班开班仪式的组织工作。

5、负责进修班的管理工作,为课程进修班委派班主任,选定班组长,并为进修学员制作学员证。

6、负责在开班后要求学员认真填写《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管理卡》和《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各一式两份,一份备案,一份在开班后一个月内与该班教学计划等材料报送甲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7、支付进修班任课教师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往返路费及食宿费标准为: 。

8、负责支付甲方在两年内全部教学过程中派往乙方所在地工作人员的往返路费、食宿费,标准为: 。

9、与甲方协商制订教学计划,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按甲方有关规定组织课程考核工作。

四、经费

1、参加课程进修班的学员每人收取学习费用 元。

2、上述费用由乙方负责通知学生在开班前向甲方缴纳。收款单位:湖南大学;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帐号:41312018108091001;并注明: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中欲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所需的费用由本人在申请前另行向甲方缴纳,收款帐户同第2项。

4、甲方于开班后 天内将前述第1 项实际收取费用的 % 转帐支付给乙方。具体转帐手续由甲方下属办班学院协助乙方办理。

五、甲乙双方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均应符合国家及《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六、双方协商制订的教学计划为本协议之附件。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本着互相支持的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九、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教学计划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