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7 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人选的
通知》(http://www.csc.edu.cn/chuguo/s/854),现将2017年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将在2017 年选拔35-50 名访问学者出国留学,第一阶段以成班派出方式到瑞典集中学习3个月,第
二阶段分赴全球著名科研机构开展为期15个月后续研究。派出前安排为期2周的国内培训。
1.第一阶段留学
2017年 9月-12月在瑞典麦拉达伦大学集中学习,依托《应用能源》期刊社开展。《应用能源》期刊
(Applied Energy)于1975 年创刊,是国际能源工程领域最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影响因子5.746,2016年发
表论文 1800篇,下载 340万次,作者覆盖世界 100余国家,全球能源综合类期刊排名第一)。
学习将以课堂讲授、专题讲座和现场观摩访问等方式进行,涵盖能源供给、能源转化、减排技术、智能能源
利用、储能技术、能源可持续发展、创新与产业化、论文发表、项目管理、能源金融与投资、实地考察等内
容。第一阶段留学期间,留学人员联系确定第二阶段留学的外方导师。目前,《应用能源》期刊社依托其全
球编委,联系了来自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
大学等众多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已有十余个国家的40 余位外方导师确认参与,具体名单将在第一阶段
留学期间提供给留学人员。
2.第二阶段留学
留学人员在国内履行申报第二阶段留学、录取、办理签证等手续后,于2018 年4 月-2019 年12 月期
间分别在相关国家完成第二阶段留学。第二阶段留学将分6 个专业领域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转
化、减排技术、智能能源系统、储能技术、能源系统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将依托《应用能源》期刊,结
合瑞典及麦拉达伦大学能源技术和科研优势,整合全球著名院校导师资源,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名
刊+名师+名校”三位一体的研究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为实现中国能源学科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所在单位应确保被录取人员如期参加国内培训和派出。如因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被录取人员无法按时完成国
内培训及两个阶段的留学,所在单位将无法继续参与本项目后续部分申报。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第一阶段留学期限3 个月(本次申报),第二阶段留学期限15 个月(第一阶段留学结束并
按期回国后申报,国内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人员留学期限为15 个月,国内从事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人员留学
期限可为6-15 个月)。
2.选派规模:35-50人,我校可推荐 1-2名申请人。
3.资助内容:为期2 周的国内培训学费、食宿费;第一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包伙
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
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第二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
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
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按规定申请报销不超过1000 英镑
的Bench Fee。
三、申请条件
1.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已发表过 SCI论文;从事政策研究、管理工作申请人须已撰写或起草过能源相关重要报告或规划文件等;
2.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政策研究、管理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亦可申报);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45周岁(1971年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
5.申请人为我校能源领域学术研究人员,或能源领域相关政策研究、管理人员,且应符合《2017 年国家
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外留学期间使用英语(第二阶段留学亦可使用其他外语),申请人申报时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安排语言培训。
首个聘期内的助理教授申请该项目,如计划出国时间超出聘用合同时间,原则上不能申请。如属于可续聘对
象,学院应提供其合同约定任务完成情况。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原则上不得申请该项
目。
四、申请时间、材料要求及录取派出事宜
1.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即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填
写,网上提交申请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3 日--4 月 3 日。并按照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个人简历
-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有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
择“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2.请人事干事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于2017 年4月
4日10点前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208 室),《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后签章,
“单位推荐意见”文字的word版(非扫描件)请通过OA 报送给杨湘清老师。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 2017
年 4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组织中外专家联合视频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
公布。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于2017 年5 月-6 月期间在北京参加为期2 周的国内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及研
修计划后方予派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留学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请留学人员所在单位务必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其按期参加
国内培训,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如期派出。凡未按计划完成国内培训或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联系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随红旗联系电话:010-66093968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杨湘清邹薇联系电话:88822785
人力资源处
2017年 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