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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细则

发布于:2024/03/0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全面落实《湖南大学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高质量实施“劳动教育与素养” 课程,根据《湖南大学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和《湖南大学“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施细则》,为做好“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 24 学时劳动实践教育工作,结合学院情况,特制定“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此细则适用于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劳动教育与素养”

课程代码:GE01184

课程模块: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课程学时:32 学时,其中劳动认知教育 8 学时,劳动实践教育 24 学时

课程要求: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二、适用对象

自2021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三、组织管理

建立学院“劳动教育与素养”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小组,在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的建设与组织实施,劳动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教学副院长、学工副书记

课程负责人: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主任

课程组织机构:各系、教学办、学工办

四、教学安排

课程的劳动认知教育环节为 8 学时,以 SPOC方式进行教学,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课程教学与考核。

课程的实践教育环节为 24 学时,学生在第1-6学期,从四类劳动实践中选择至少两类完成认定考核,每类实践不超过 12 学时。

五、实践内容

生产性劳动实践:通过开展公益体力劳动、创新生产劳动、劳动安全训练等,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提升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性劳动实践:将劳动教育有机纳入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实习实训,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学科竞赛等活动,结合产业新形态、劳动新形态,提升学生创造性劳动能力。

服务性劳动实践:结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公共服务部门实习实践等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日常生活劳动实践:通过设立劳动体验岗和组织校园集体劳动,开展卫生清扫、食堂帮厨、绿植养护等劳动技能和素质拓展活动,让劳动教育成为一种生活养成教育,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能,形成劳动习惯,强化劳动意识,崇尚劳动精神。

六、指导教师职责

(一)学生劳动实践的指导教师由辅导员和学院指定相关教师担任;原则上 30 人及以下的集中劳动实践配备一名校内指导教师,30 人以上应适当增加劳动实践指导教师人数

(二)根据学生情况和劳动实践的具体要求,对学生进行编组,做好实践前的组织发动工作;

(三)做好劳动实践的规范与指导工作;

(四)做好学生劳动实践期间的安全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劳动实践学时认定等相关工作;

(六)劳动实践期间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实践要求

(一)指导教师须明确劳动实践中的讲解操作、淬炼操作、项目实践、反思交流、榜样激励等关键环节(参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二)参与实践的所有学生都应认真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活动。

(三)劳动实践期间学生要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利用劳动实践时间从事其它与劳动教育无关的活动或私自离开实践基地。

(四)学生在劳动实践组织期间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学生劳动实践期间需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劳动实践任务。

(六)劳动实践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交总结报告,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实践项目与具体要求清单

序号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项目名称

学时
/劳动实践时间

组织

认定条件

学时认定

1

生产性劳动实践

数控车床

4 学时/

  分散

由现代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认定(除金工实习项目)

 

2

五轴加工

4 学时/

3

钳工

4 学时/

4

焊接

4 学时/

5

铸造

4 学时/

6

工艺流程(两条)

4 学时/

7

陶艺

4 学时/

8

手工贴片焊接

4 学时/

9

电机控制

4 学时/

 


序号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项目名称

学时
/劳动实践时间

组织

认定条件

学时认定

10

创新性劳动实践

假期实习

12 学时
/一周及以上

分散

《湖南大学实习鉴定表》上‘实习时间’达到一周以上;

合格者认定12学时

1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2学时

分散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结题项目: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所有成员,或校级负责人可申请认定

2. 出具学校或学院结题结果证明

考核表应重点记录和阐述劳动工作,合格者认定12学时

12

学科竞赛项目

12学时

分散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完成校级比赛,可申请认定 12 学时。

参加方程式赛车队满一年并按照要求完成队内各项工作任务,可申请认定12学时。

参加学科竞赛的提供完赛证明及指导老师签字的证明,参加方程式赛车队的提供车队指导老师签字证明,合格者认定12学时

 

 

 

 

 

 


 

序号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项目名称

学时
/劳动实践时间

组织

认定条件

学时认定

13

服务性劳动实践

日常性志愿服务

12 学时/累计 80 小时

分散

个人提供有志愿服务单位盖章的《志愿服务证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全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公共部门实践项目(赫曦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活动、暑期寻访校友、寒假回访母校、招生宣传等)

 合格者认定12学时

集中(由学校组织)

院、校发布在志愿汇APP志愿活动项目,单个项目时长由校团委统一认定

以志愿汇APP记录为准,合格者认定12学时

14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12 学时/5 天

集中(由学校组织)

参与一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合格者认定12学时

15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12 学时/5 天

集中(由学校组织)

参与一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合格者认定12学时


序号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项目名称

学时/劳动实践时间

组织

认定条件

学时认定

17

日常性劳动实践

基础劳动课(项目:食帮厨、楼宇及宿舍保洁、卫生清洁、杂草清理、绿植养护、校园绿化、环境净化亮化、信件报刊分拣、生活秩序维护等;学院各系(中心)、办公室等发布的劳动)

4 学时/次

集中(学校组织)

由后勤保障部或学院进行组织,学生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按照参与次数认定

18

应急劳动课(项目:降雪天气原因等临时安排的道路清扫或大扫除)

4 学时/次

集中(学校组织)

由后勤保障部或学院进行组织,学生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按照参与次数认定

19

兴趣养成课(项目:园艺、中餐烹饪、西点烘焙)

4 学时/次

分散

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认定

按照参与次数认定

注:每个模块学生修读总学时不超过 12 学时,超过 12 学时按 12 学时认定。


八、学时认定所需附件材料

申请劳动实践教育学分认定需提交《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见附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以及成果原始证明材料。成果原始证明材料包括:

ü 学科竞赛项目:比赛组织方开具的完赛证明及指导老师签字的证明、车队指导老师签字的证明

ü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校或学院出具的结题证明 

ü 假期实习:《湖南大学劳动实践实习鉴定表》(附2)

ü 日常生活劳动实践:《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日常生活劳动实践总结表》(附3)

 

九、劳动实践教育及课程综合成绩的评定

劳动实践教育每学年认定一次,在大学三年级(第6学期末)之前完成认定,第1-2学年由班主任组织认定,第3学年由年级辅导员组织认定。学生获得同一成果只能认定一次,不重复认定,例如创新性劳动实践中,大创和学科竞赛的项目不能和创新创业学分重复认定。

(一)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模块分项成绩(百分制)由学院依据学生劳动实践表现和学生提交的《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见附件 1)评定。

(二)劳动实践教育成绩评定办法:劳动实践教育成绩由基本分之和与加分项成绩之和共同构成,其中,从四类劳动实践中选择至少两类完成24学时(每类实践不超过 12 学时)即获得基本分满分(每类实践为40分,总分不超过80分);加分项由下表构成(加分项总和不超过20分):

劳动实践教育模块

项目名称

加分

认定条件

创新性劳动实践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累计,取最高分值)

20

国家级SIT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的项目组成员

15

省级SIT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的项目组成员,或国家级SIT项目结题结果为良好的项目组成员

10

校级SIT结题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SIT项目结题结果为中等、省级SIT项目结题结果为良好的项目组成员

5

校级SIT结题结果为良好的项目负责人,省级SIT项目结题结果为中等项目组成员

学科竞赛项目(同一项目不累计,取最高分值)

20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三大赛获国奖所有获奖成员、教育部A类学科竞赛国家二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中国大学生方程式赛车系列大赛(包括FSCC、FSEC和FSAC)国家二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其他学科竞赛国家一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

15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三大赛获省奖所有获奖成员、教育部A类学科竞赛省二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中国大学生方程式赛车系列大赛(包括FSCC、FSEC和FSAC)国家三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其它学科竞赛省一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

10

教育部A类学科竞赛省级获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中国大学生方程式赛车系列大赛(包括FSCC、FSEC和FSAC)国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其它学科竞赛省三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

5

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以上所有获奖成员

服务性劳动实践

暑期“三下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同一项目不累计,取最高分值)

20

获得国家级表彰或奖项

15

获得省级表彰或奖项

10

获得校级表彰或奖项

5

获得院级表彰或奖项

日常性志愿服务(同一项目不累计,取最高分值)

20

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表彰,或获得校/院四星或更高级志愿者称号

15

获得省级志愿服务表彰,或获得校/院三星级志愿者称号

10

获得校级志愿服务表彰,或获得校/院二星级志愿者称号

5

获得院级志愿服务表彰,或获得校/院一星级志愿者称号

备注:SIT与学科竞赛为同一项目者,不累计,取最高分值。

(三)“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综合成绩评定:学院根据劳动认知教育成绩*25%+劳动实践教育成绩*75%计算成绩(百分制),并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换算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等级为学生“劳动教育与素养”课程综合成绩。第6学期末学院将课程综合成绩统一录入教学服务系统。

(四)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教育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学院同意后,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取得劳动实践教育成绩。

十、安全保障

(一)学生应认真完成劳动认知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教育,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

(二)学院建立健全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学生严格遵守湖南大学安全责任承诺书规定。学校组织的集中形式的实践活动,由学院为学生统一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分散形式的实践活动,由学生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附件:

1. 湖南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考核表

2. 湖南大学劳动实践实习鉴定表

3.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日常生活劳动实践总结表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