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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于:2020/07/16


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简称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人才培养办负责

组 长:姜潮(负责材料签字)

副组长:张屹 易洪波 冯凯

组 员:金湘中 白中浩 刘敬平 方棋洪 夏百战 周加喜唐亚利 闫智琪

秘 书:赵添喆

二、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

根据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提前毕业学生)。

2、推荐条件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处分记录,无考试(考查)违规记录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规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选修课程除外),课程清单见附件一《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各专业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应修课程清单》。由学校(学院)根据正式协议派出的对外交流学习的学生在外校学习期间应修完规定课程或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3.0及以上(对应满分绩点4.0)。

三、推荐类型及排序规则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学习成绩、学校单列学科竞赛专项、学科竞赛获奖或学术专长和国家专项计划(支教团、硕师计划、补偿计划等)四大类进行推荐。

1、按学习成绩推荐

按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核心课程见附件二《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各专业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核心课程清单》(包含学门核心、学类核心、专业核心课程)的初修成绩计算平均成绩。核心课平均成绩为应修各门核心课程成绩之和除以应修核心课程门数。由学校(学院)根据正式协议派出的对外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期间所修课程不纳入课程成绩计算范围。

排序规则:核心课程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若出现核心课程平均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核心课的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所有核心课的学分绩点之和/核心课学分总数,其中,每门核心课学分绩点=该课程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

若再出现核心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以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线性代数A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四门课的算术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

2、学校单列学科竞赛专项

学校对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三个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条件的2021届学生,可获学校单列专项推免指标直接推荐,不需要学院给予其推荐资格。

此类推免工作按照学校相应政策及办法实施,不占用学院指标。

3、按学科竞赛获奖或学术专长推荐

核心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包括50%),未获得学校单列学科竞赛专项(详见第2条)推荐者,且在校期间具备下述学科竞赛或学术专长的条件之一:

(1)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竞赛成绩进入全国前5名的核心队员,核心队员名单由车队和学院共同认定);

(2)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4)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5)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6)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7)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8)以第一完成人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院认定的国内外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论文、顶级学术会议论文(要求见刊)或获得学院认定的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

(9)由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投票认定的其他国家级赛事。

申请推免规则:

以上学科竞赛(除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获得国家级赛事一等奖(同金奖、含特等奖)的团队最多可以有三人申请推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获得国家级赛事二等奖(同银奖)的团队最多可以有二人申请推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获得国家级赛事三等奖(同铜奖)的团队仅限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推免。如果具有推荐资格的团队成员主动放弃推荐,可由队员按照排名顺序递补,递补队员需提出申请并需团队全体成员签字同意,经学院同意方可获得递补推荐资格。

排序规则:

入围该类别的所有学生,按照核心课程平均成绩经在专业之间规格化后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规格化方法:(1)核算各专业入围竞赛推免学生所有核心课程平均成绩的平均分。例如,机自专业平均分=机自专业入围竞赛推免同学的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之和除以入围人数;(2)取各专业平均分最大值;(3)平均分最大值专业的学生,其成绩保持不变。其他专业入围学生核心课平均成绩进行修正,加上平均分最大值与本专业平均分之差,从而降低专业之间的差别。

如果规格化后的核心课程平均成绩相同,不同专业的学生,计算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的百分比,由前到后择优推荐;相同专业的学生按照所有核心课学分绩点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如核心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参照按学习成绩推荐类排序规则排序。

4、国家专项计划(支教团、硕师计划、补偿计划等)

此类推免工作按照学校相应政策及办法实施,不占用学院指标。

四、推荐指标分配

学院的推荐名额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政策和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采用如下分配办法:

1、学科竞赛获奖或学术专长推荐指标(≦10名);

2、除以上推荐指标外,其余指标数按专业人数比例(去小数点取整)分配至各专业,作为学习成绩排序推荐指标;

3、推荐指标未完成的,由学院统一调剂。

五、推免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程序如下(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通知决定):

(1)学院分配推荐名额;

(2)学生在规定时间自愿递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生推荐工作;

(3)学院审核报名学生资格;

(4)学院推荐预选名单,有竞赛或学术专长获奖的同学,学院将优先级通过成绩推免,如未获得成绩推荐资格,则推荐其进入竞赛类推免程序;

(5)推免工作小组按学校的规定审议并公示3天。

学生有异议:

(1)公示期内学生提出复议申请;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复议材料,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形成复议结论;

(3)学院告知复议申请人复议结论;

(4)推荐预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申请复议学生如对学院复议结果不服,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六、附则

1、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学校按学生违约流程处理(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除外)。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呈报教育部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3)受刑事、行政、校纪律处分者。

4、正式获取推荐的资格,以学校审批、公示后行文公布的为准。

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院人才培养办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20年7月15日


 附件一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各专业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应修课程清单.zip

 附件二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各专业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核心课程清单.zip

备注:

1、附件一前三年应修课程如有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导致未在前三年完成,按学校要求修读的同学都无该课程成绩的,可不纳入推免应修课程审核范围(如《机械综合实验(1)》、《机电控制综合实验》等课程)。附件二前三年核心课程如有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导致未在前三年完成,按学校要求修读的同学都无该课程成绩的,可不纳入推免核心课程排序成绩计算范围。

2、凡经学校教务处审核认定的附件1、2中的课程的成绩均符合推免要求。

3、《大学英语》的8学分课程审核中,认可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规定的可替代外语类课程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