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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出站须知

发布于:2019/06/11

博士后进站须知

一、联系导师

申请人联系导师。申请人进站前应与拟选导师建立联系,由导师对申请人的学术、专业水平及思想品德等各方面进行深入了解。

二、提交材料

(一式一份)

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提交招收学院。

基础材料

1.专家推荐信

专家推荐信

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2019新版)

进站审核表1(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使用,双面打印)

进站审核表2(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转业复员军人使用,双面打印)

进站审核表3(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员使用,双面打印)

进站审核表4(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使用,双面打印)

3.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封面和首页清晰复印件,并盖学院公章。

4.学位证明

本科、硕士、博士的学位复印件;

应届生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否则退站处理;

博士为国外学历的,参照“国外学历”一项。

5.体检表

三个月以内,三甲以上医院或者湖南大学校医院

6.申请支撑材料

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性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论文的杂志封面、正文全文复印件(已录用的请提供录用通知单,如已有收录和引用情况的检索材料可一并提供);

3.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H指数检索材料;

4.承担项目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5.出版书籍封面+版权页;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其它成果证明复印件。

7.湖南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进站申请表1(全职博士后)

进站申请表2(项目博士后)

进站申请表3(联合培养博士后)

8.信息汇总表

进站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类型人员补充材料

调档信息

需调档的全职博士后填写《调档函》提供调档信息(只填写原单位和姓名)。

超龄人员

纸质版《超龄入站申请报告》及支撑材料,由本人撰写,交由学校审核盖章。

联合培养博士后

湖南大学与联合培养企业签订的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由联合培养企业提供,申请人与联合培养企业联系)

国外学历(仅针对博士学位证书要求)

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外籍人员可提供大使馆证明代替(需另附学位证书及使馆证明的翻译件,翻译人签名并盖院章)

第二站

上一站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辞职人员

离职证明(复印件)

转业军人

复员证明(复印件)

三、网上提交

学校审批通过后,将盖章材料发回。申请人扫描需线上提交的材料,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填写申请,提交材料扫描件。经学院,学校,省厅线上三级审核后入站。

特殊人员(超龄、在职、博士毕业超三年):需要申请人先提交一次,显示请联系设站人员后,校管理人员对申请人授权,方能正常提交。

外籍人员的博士学位证书及签字带章翻译件在学位证书处上传,使馆证明及签字带章翻译件在学位证明处上传。

四、入职准备

电子材料审核通过以后,申请人收到入站短信,即具有湖南大学在站博士后身份,可依托湖南大学申报项目。依据入站时间,填写湖南大学博士后工作协议,一式四份,签字交学院。

签订协议

1、全职博士后协议

2、全职博士后协议(后补助)

3、项目博士后协议

4、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

5、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三方)

全职博士后调档


填写报到信息(根据所属类别,通过右边报到指南完成信息录入)

全职博士后报到指南

在职博士后报到指南

联合培养博士后报到指南

五、报到入职

博士后收到工号与签好的合同后,依据工号登录湖南大学办公大厅填写进一步的入职信息,联系学院人事干事审核,启动待遇

联系人:魏莉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64001

博士后出站须知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期满。具体时间为博士后人员与设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在站时间一般为2—4年,总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不得超过6年;

2.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通过设站单位出站考核,设站单位同意出站。

一、出站考核程序

1.博士后撰写《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

2.博士后提交在站期间论文、科研、获奖等业绩证明材料给学院审核。认定其达到出站条件后方可启动出站考核程序;

3.各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牵头,由博士后合作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聘请相关专业的2名校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5-7位),对博士后出站进行考核;

4.博士后出站考核采取学术报告会形式进行。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在站期间的研究业绩、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5.出站答辩程序:导师介绍答辩博士后情况;博士后汇报个人在站期间的研究情况,陈述出站研究报告;专家提问;专家评议并给出评审意见。专家评议需从创新点(博士后期间新成果要达到70%以上)、博士论文重叠部分、与进站报告目标对比等三方面,对博士后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审。2/3(含)以上专家同意方可出站;

6.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申请人,需要在中国博士后网提交博士后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的经费决算表需要盖财务公章。

①通过湖南大学申请到基金,经费到湖南大学的,请先到学校财务处科研与专项资金科核对并盖章,再到中国博士后网提交博士后科学基金结题报告,填写经费结余时必须与基金系统一致。提交后电话联系企业、校博管办管理人员审核。

②通过企业获得基金,经费到企业在企业用经费的,企业财务出具经费结算表并盖章;

7.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后,用进站时在中国博士后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在网上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出站申请及其他网上出站要求上传的学术成果、出站工作单位接收函等材料;如密码忘记请在系统上按提示找回。进行网上出站申请后告知学院和校博管办进行网上审核,校人事处博管办审批后报省人社厅博士后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待学校、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电子版证书;

8.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出站考核以企业工作站为主,具体程序由流动站和工作站参照以上程序协商确定。

二、出站应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模板);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3.核实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无误证明(由学院提供);

4.进站介绍信复印件(博士后进站获批时可由学院至校博管办复印或拍照);

5.湖南大学博士后研究成果专家评议书(5-7位专家分别填写)

以上材料按1-5顺序装订两份,第2项材料需另单独准备两份。

(二)其他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卡(1份);

2.博士后出站工作报告(2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评审书(1份);

4.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联系卡(1份);

5.湖南大学博士后出站离校手续单(1份,详见其他事项说明第一项);

6.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获得资助者填写)(1份);

7.湖南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论文(著作)鉴定表(1份)。

8.博士后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表格(1份)。

9.延期者需提供延期申请(1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离校手续单所需部门信息:

财务处:二办(原外语院)科研与专项资金科206,联系电话88822945;

人力资源处:校办(红楼)208,联系电话:88822723;

计生办:校医院,综合楼108,联系电话:88822362;

校医院:校医院,综合楼203,联系电话:88822319;

子弟小学:校医院对面,二楼教导处,联系电话:88823187;

幼儿园:大礼堂侧门对面,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821805;

房管科:天马路天麓大酒店正对面,黄色办公楼,101办公室,联系电话:88821538;

水电科:体育馆旁边,留学生公寓旁边侧边上坡,联系电话:88822449。